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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什么情况下,妇女必须接受引产手术呢?
来源:衡山虹妇幼医院 更新时间:2022-11-19 15:54
生孩子对女人很有意义,但如果女人怀孕好几个月了,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得不把孩子冲走,对女人本身和家人都是不小的伤害。在什么情况下,妇女必须接受引产手术?在什么情况下,妇女必须接受引产手术?
1、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妇,发病于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治疗病情无好转,持续妊娠时易早期剥离痉挛(子痫)、胎盘和子宫壁,导致子宫大出血因此,重度妊娠中毒症应引产。
2、孕妇如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,孕妇体弱多力,继续妊娠对孕妇自身和胎儿不利,应考虑引产。
3、有些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本来就不应该怀孕。怀孕后加重肾脏负担,加重各种症状,不利于胎儿生长发育和母体恢复的,应尽早引产,终止妊娠。
4、宫内死胎,孕妇如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认胎儿死于宫内,应及时引产排除死胎,确保孕妇生命安全;胎儿畸形不能成活的,b超等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成活的,需及时引产;医生诊断为羊水过多导致孕妇恶性反应和胎儿畸形的,应当立即终止引产、终止妊娠。
上海衡山虹妇幼医院是上海市医保定点单位。地理位置位于:上海市虹口区舟山路445号。衡山虹妇幼医院开设有妇科、产科、计划引产科、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科、乳腺外科、中医科、麻醉科、预防保健科、医学检验科、医学影像科等。是经上海市卫生部门许可,可开展节育和终止妊娠、助产、妇科内镜诊疗:腹腔镜、宫腔镜的医疗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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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高琪 副主任医师 医师简介:毕业于蚌埠医学院。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多年,对妇产科疾病诊治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。曾多次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交流会,在妇产医学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,获国内多项科技成果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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